2015年8月14日 星期五

【「自我」的社會凝視】


表達的威力在於,讓無法現形的意識與思考誕生。影響他人的同時,更有效的是能影響自己,澄清並確信「我是誰」。

公開性的表達又比單單表達的影響力更強,因為作者明白自己的思想會被傳播出去,那是一種代表「我」的外在表徵。表達有文字、行為、影像等方式。舉例來說,當被看到這段文字時,不論其中寫的內容是什麼,我們都會自動聯想到作者的人格、行為準則、和生活態度。如果一段文字被世人給予正面的評價,那麼作者也會因為這段文字的評價而自我升級,假定自己能夠思考能生產文字;相反的,如果一段文字被評為劣等粗糙,作者勢必要有些失望,畢竟是以自己的能力和人格融合後產出的作品。若要公開,想必也參雜了些自尊進去,這下子通通包一包丟進回收桶了。




而「公開」,就像拿著大招牌到台北車站宣示一樣,路人看的到你,而且是會「凝視」著你。記者也許會來拍你,這表示這個社會也正緊盯著你,它們隨時用早已定型的文化規範替你評定外貌、與度量身型。

但這一切都是隱微的在意識下進行。作者知道,至少作者的潛意識知道。因為即便他們身處不同船隻,在一定範圍之內,他們感受到海面底下的暗潮洶湧就是差不多的,同樣影響每一艘船的搖晃波動。

也因為傳播出去的意象可能會有極大的影響──對世人、更多是對自己。而每個人也都知道公開的成功會反過來對他自己有巨大的影響,所以公開表達變成了一種有力的宣示。從號召人民集聚廣場抗議、在捷運站隨機傷人、到在NBA球場當眾下跪求婚,我們的訴求普世皆然:

看見我、理解我、愛我。

不管合不合法、合不合理,我們越是到了情緒激昂之時,越是用極端的手段發出聲響,吸引注意。有可能是優美浪漫的鋼琴演奏、有可能是臭罵政府的饒舌音樂、也有可能只是敲打垃圾桶蓋的噪音。這些引起別人注意自己的行為,背後都有其重要的心理意涵。可能代表著一個血清素不足的生物體自我毀滅、又或是一個家庭支離破碎後的結果、但很多時候其實是社會系統的運作出現問題,使得大時代下的小人物不堪負荷。

觀看表層的症狀行為是一種方式,看到表層底下的人格與心理狀態是一種方式;觀察終究是觀察,得到見解後的生活也還是自己的,要不要改變只能回歸到生活中思考。那絕對是艱難的、絕對是沉重的、絕對是有待適應的,但起碼你開始看見自己的流動、停滯、或爆發的背後,正在告訴自己什麼事情。並瞭解原來自己多年來默默承受了多少人的責任與壓力,於是開始疼惜自己,給予自己起身改變或是稍作休息的權利。

觀看自己和觀察社會是同一雙眼睛,那是「自我」,它從內心意識與良知中延伸出來(自體),並連接著展現所有行為的開關。我們用什麼角度看其中一個,意味著也用什麼角度看另外那個。

無論有沒有看到、能不能看到、是不是有意願看到,這些我們的、他們的,公開的文字、圖片、影像都逐漸占滿當下的生活,並且用一種極為緩慢的方式改變社會的脈動,和所有的「自我」們。


圖片來源:https://pixabay.com/static/uploads/photo/2014/01/17/18/51/eye-247119_640.jpg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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